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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「一般警察」(四等)(行政警察)〜大東海「許藤耀學員」〜分享我的〜讀書心得、錄取經驗、優異成績、心路歷程。

▲【優異成績】:(1)國文:59分(申:49分,測:10分),(2)中華民國憲法概要:80分,(3)法學緒論:84分,(4)刑法概要:38分,(5)行政法概要:90分,(6)英文:58分,☆總平均:68.16分,☆錄取標準:58.16分。

▲【心路歷程】:要能體認到,「堅持」,是一種「贏」的姿態!→或許,「堅持」,會讓你失去許多!→但「欠缺堅持」,得不到,你所「想要」的!

大東海學員~參加106年6月17~19日「一般警察」考試~(106年8月23日放榜)~金榜題名~績優代表~錄取經驗談!

主題:要能體認到,「堅持」,是一種「贏」的姿態!→或許,「堅持」,會讓你失去許多!→但「欠缺堅持」,得不到,你所「想要」的!

▲榮登106年「一般警察」(四等)(行政警察)~大東海學員「許藤耀同學」敬筆

▲地址:桃園市龍潭區光明路*巷*號

▲電話:0987-270***

壹、參加「警察考試」,首先,必須要針對,考試科目,出題方式,考試時間,做全盤了解:

「106年警察四等考試」,「科目」分別為,共同科目,「國文(含作文、公文、測驗)」「英文」,及專業科目,「憲法、法學緒論、行政法概要、刑法概要」,共計六科,其中,除「國文(含作文、公文為申論題,測驗部分選擇題)」「刑法概要」(申論題),其餘「英文、憲法、法學緒論、行政法概要」,四科皆為「選擇題」,另外,在時間分配上,「國文」(2個小時)、「英文」(1小時)、「憲法」(1小時)、「法緒」(1小時)、「行政法概要」(1小時)、「刑法概要」(90分鐘),值得注意的是,「107年」考科,做大幅度調整,其中「國文」、「英文」、「刑法」等三科,考試方式,維持不變,「憲法和法學緒論」,合併成一科,並將「行政法概要」刪除,取而代之新增,「犯罪學及警察法規」2科(選擇題+申論題)!

貳、請持續分享,本人的各科準備方式:

一、「國文」:

「大東海楊昕老師」的課程為主,並配合「高中國文」為輔,針對,「楊昕老師」在課程中,關於「祝壽詞、祝賀詞、成語用法」等「國學常識」,於「考前熟讀」,雖然,「選擇題」只有10題(佔20分),但是,「差距」就是從「這細微中」,「劃分」出來的!另外「公文」部分(20分),也是以「楊昕老師」,課程為主,但是,針對「函」部分三頁,將固定的格式背熟,並配合「楊昕老師」,在課程中,帶我們演練的「考古題」,實行「反覆練習」。最後,針對「作文」部分(60分),以「大東海」提供的,考前猜題,實施練習,每周練習「兩題」,建議把課程上,所列「佳句或名言」,摘作「筆記」,每周背誦,考試時,會有相當程度的,助益!

二、「英文」:

這科,可說是「成敗關鍵」,考試類型,包含「單字、文法、會話、克漏字」「閱讀測驗」,我的準備方式,先把「高中英文單字」,背熟後,每周配合「大東海」課程,加強練習文法、克漏字,及閱讀測驗(至少2篇)!

三、「憲法」:

「大東海(駱基老師)」的課程為主,除要熟讀「憲法法條」,及「增修條文」外,並對司法院,「大法官釋字」,所討論「爭點」,及「是否違憲」及「其理由」,要做思考及吸收。建議「考前三個月」內,完成「近5年歷屆試題」,使自己了解出題方向,及審查自我,是否對所考試「爭點」,皆能了解!

四、「法學緒論」:

「這科」算是,將「行政法、民法、刑法、刑訴、民訴」,其他法律(如中標法)等,法科實施,統合考試,建議以「大東海陳傑老師」課程為主,「課前」依「陳老師」,所指定範圍,確實「預習」,課程中,勤抄板書,並依「陳老師」上課內容,練習「歷屆試題」,及最近考完的試題,於課後,一定要,落實「複習」的工作。在此,「特別感謝」,老師將上述法科重要法條,對我們實施「精條解釋」,以加深對,該法條熟悉度!

五、「刑法概要」:

「大東海陳薇老師」「陳傑老師」的課程為主,除了,對「行政程序法、行政訴訟法、訴願法、國賠法、行政執行法」等科,法條就其「立法目的」,內容做了解外,並對「大法官釋字」,也必須做,全盤了解,並配合「歷屆考古題」,驗證自己對「法條、釋字」的熟悉度,進而,對自己錯誤地方,要能了解問題所在,避免下次,犯相同錯誤,另外,因為,「行政法」法科眾多,每天安排,自己將上述「行政法」法科,做2科重複複習,至少一個禮拜,「複習一輪」,不讓自己對法條,形成生疏或遺忘,畢竟,對「法條」不熟,會反映在,考試後的成績上!

六、「刑法」:

「這科」也是,影響「上榜」與否的「關鍵科目」!「四題選擇」各「佔25分」,以「大東海卓老師」課程為主,「卓老師」會先跟各位講解,「申論題」寫作的,基本公式(犯罪之階理論,分別為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性及罪責),並依課程內容,針對「總則、分則」實施介紹,要記得,先有「總則」「基本概念」,再來,討論「分則」(國家法益、社會法益及個人法益)才能,做整合了解,當然「刑法」法條,要非常熟悉外,「分則」所列各罪,在實務及學理上「爭點」,通常是,「國考」的出題重點,所以,各位考生,應就「爭點討論」的問題,去深入了解,為何「實務上、學理上」,有不同立場,而最後,考生自己,也要以自己主觀,去決定採哪一個立場,並向閱卷官,說明理由,建議「考前三個月」,一定要強迫自己,去對「近五年」「考古題」親自去練習,不用眼睛和感覺,去反應,自己熟悉「刑法」,這科程度,因為,親自「手寫」,「一方面」,不僅可以,熟悉格式,「一方面」,可以刺激,自己「臨場反應」,並注意時間,是否超過!

參、「體檢」與「體測」:

第一試(筆試)通過後,請於收成績單後,「14日內」完成「體檢」,「第二試」報名費收據、切結書等資料,寄回考選部,才可以,順利繼續準備,「體能測驗」部分。「第二試」需準備科目,為立定跳遠「190公分以上」、跑步為「1600公尺」「494秒內」合格!跟各位考生,分享「(體測)鑑測項目」,可以配合「每日讀書課程」結束後,實施練習,建議換個角度想,跑步及跳遠花「半個小時」,也可以達到,「舒壓」效果,其實,也是不錯方式!

肆、「堅持」,是一種「贏」的姿態:

最後,要提醒各位考生,「既來之則安之」「靜下心」來,擬訂「讀書計畫」,每日「按步就班」,完成必要的複習,及練習工作,結束後,再去「訓練體能」,在踏上「國考」這條路,一定是在心理上,已完成「心理建設」,沒有得到「上榜」目標,「絕不放棄」「付出」,不一定會有「回報」,但不付出,一定「沒有回報」!要能體認到,「堅持」,是一種「贏」的姿態!或許「堅持」,會讓你失去許多,但「欠缺堅持」,得不到,你所「想要」的!畢竟「放棄」,比「堅持」容易多,這也是「成功和失敗者」,「心理上」所執著的,「不同」之處

大東海學員~許藤耀同學  謹識於大東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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