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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「一般警察」(四等)(行政警察)〜大東海「張豐義學員」〜分享我的〜讀書心得、錄取經驗、優異成績、心路歷程。

▲【優異成績】:(1)國文:47分(申:35分,測:12分),(2)犯罪學概要:63分(申:27分,測:36分),(3)刑法概要:60分(申:14分,測:46分),(4)法學知識:74分,(5)英文:62分,(6)警察法規概要:63分(申:21分,測:42分),☆總平均:61.50分,☆錄取標準:52.66分。

▲【心路歷程】:感謝「大東海」的「超強名師團」,助我榮登「107年(一般警察)」金榜題名!→「很多人」常常問我,你不是讀「高中」嗎?為什麼要去準備「警察特考」?為什麼不考「警專」?我都會回答他們,我考「警專」一定不會上,不是我對自己沒信心,而是我「只想做」我有把握的事罷了!→我「不大知道」,「是誰」影響了我,讓我成為「這樣個性」的人,「也不知道」這對我是好是壞?→但我知道,這就是「我」!

大東海學員~參加107年6月9~10日「一般警察」考試~(107年8月20日放榜)~金榜題名~績優代表~錄取經驗談!

主題:感謝「大東海」的「超強名師團」,助我榮登「107年(一般警察)」金榜題名!→「很多人」常常問我,你不是讀「高中」嗎?為什麼要去準備「警察特考」?為什麼不考「警專」?我都會回答他們,我考「警專」一定不會上,不是我對自己沒信心,而是我「只想做」我有把握的事罷了!→我「不大知道」,「是誰」影響了我,讓我成為「這樣個性」的人,「也不知道」這對我是好是壞?→但我知道,這就是「我」!

▲榮登107年「一般警察」(四等)(行政警察)~大東海學員「張豐義同學」敬筆

▲地址:南投縣草屯鎮玉屏路北新巷*弄*號

▲電話:0973-585***

壹、我已經下定決心要考「警察特考」了:

我是107年「旭光高中」應屆畢業生,大約是在「去年12月底」「大東海補習班」諮詢有關「警察特考」相關事項,在「大東海~莠蓁主任」詳細解說下,我毫不猶豫地,選擇「警察特考」!因為,報名前,我已經下定決心要考「警察特考」了!當時,「主任」再三地問我:「你真的要選特考嗎?」我說「是的。」之後,回家與「家人」討論後,我決定要選擇報名「一年期的課程」

貳、我知道,這就是「我」:

很多人常常問我,你不是讀「高中」嗎?為什麼要去準備「警察特考」?為什麼不考「警專」?我都會回答他們,我考「警專」一定不會上,不是我對自己沒信心,而是我「只想做」我有把握的事罷了!我不大知道「是誰」影響了我,讓我成為「這樣個性」的人,也不知道,這對我是好是壞?但我知道,這就是「我」

參、學校未畢業,我就到「大東海」聽看課程:

那時,報名「大東海」到距離「考試」,只剩下差不多半年,而我也還沒畢業,平日上完課、吃完飯到「大東海」,通常都已經六點了,所以,平日的進度,幾乎是一天一堂,而我需要準備的「法律考科」總共有「四科」「法學緒論」因為「大東海~陳傑老師」教得比較仔細,所以「堂數」很多,也因為,我是「從零開始」,所以,「莠蓁主任」安排我,把「前年」「今年」的課程,都聽看過一遍!其他「三個考科」「莠蓁主任」很貼心的安排每科聽看兩位老師,讓我能加強印象!因此,需要聽的「總堂數」大約有「一百多堂課」需要聽,「每一堂課」又大約有「兩個小時半」的課程,乍看之下,我是幾乎無法將課程上完的,但幸運的是,考試前,我還是能把「所有的課程」聽看過一遍!

肆、「時間」是自己「找出來」的:

如果你/妳和我一樣,都是一般「高中應屆畢業生」,那麼我的建議是,如果學校畢業門檻已經通過,先好好的算一下,能「請多長的假」(但最好是提早準備,不要常請假)。在「大東海」就是「專心聽課」,在「學校」時,就好好複習聽過的課程,能複習幾次,就複習幾次!「時間」是自己「找出來」的,我只能說,「想要成功」,就必須得犧牲什麼,如果,只想輕鬆的讀,快樂的讀,並不是完全不會上,只是「機率」可能就「大大降低」了!

伍、我心中有個「憂患意識」,「生於憂患,死於安樂」:

我認為,促使我「讀書的動力」,就是我心中有個「憂患意識」,「生於憂患,死於安樂」!想必大家都有聽過!每當我幾乎快要「沒動力」時,我就會問問自己,「你再休息、怠惰下去」,那你就「明年」繼續「再痛苦一次」!適時的「休息與運動」,是很重要的!但所謂「適時」並非與同學、朋友出去聚餐、玩樂,而是「讓身心」好好放鬆,抑或是,做做自己認為「最能放鬆」的運動,我已經體驗過,那種「壓抑自己」、把身體「逼到極限」的痛苦,所以,一定要「適當的」休息

陸、「錄取關鍵」與「得分技巧」:

一、「國文(作文26分+公文9分+選擇12分=47分)」:

 (一)、「作文」:

其實,不用怎麼準備,我是在考試前,到「大東海」「王忠義老師」「作文課」,雖然,我沒拿很高分,但至少,我可以安心的去準備「其他考科」,基本上,「國文」這科目,大家的分數,都不會落差太大,除了,一些「國文」造詣特好的人,才有可能突破「六十大關」!

 (二)、「公文」:

也是考試前,聽看「大東海~王忠義老師」的課程,「這科」認為是裡面「最簡單」的考科了!只需要在考試前,拿一張「公文紙」,用鉛筆不斷的「背格式」!「前一、兩次」能用抄的,之後幾次,最好是「都遮住」不要看,測試看看自己能「寫到哪裡」?就只需要從「不熟悉的地方」開始背即可!

我覺得我蠻幸運的!我能在印象「最深刻」的時候,來應考,這對我來說「非常重要」!因為「國文」的「選擇題」,大多都是從「高中」抓出來的,但我覺得,可惜的是,我還是沒能在這,把握住「較多的」分數!

 二、「英文(62分)」:

「英文」這科,應該可以說是我「考上的關鍵」!如果「英文」及格,「平均」就能比別人高個「5至6分」!當你們看到我的「英文成績」,可能會覺得,我的「英文」好像還算普通喔!能在「國考」及格,但你們都錯了!!我在「國中」是個完全不讀書的人,我的「英文」,只有在「國一」第一次段考及格過,從那次起,我的「英文段考」再也沒及格過了,我在「高一」「26個英文字母」我都背不出來,就在「高二」「高三」,這「大約一年」的時間,照著學校的進度走,就背背「課文單字」,加上,每個月的「英文雜誌」都扎實的「背熟」!最後,認真點「做試題」,做完試題後,好好的把「錯誤地方」訂正過來,並把「錯誤的地方」背起來!只要你堅持的下去,「及格」對你來說,根本不是問題!到考試前,我還是都有「持續的」做題目,我認為,如果太久「沒做題目」,「單字」會在你的腦海中,一個一個消失!建議考試「前一到兩個月」可以不用背單字了,背越多單字,只會增加自己的負擔而已,「新單字」不熟、「舊單字」也會因沒有複習而忘記!長時間做「英文」題目,可以培養一種感覺,但我也不知道怎麼解釋!總之,「常做題目」可以讓你在考試時,有較快的「作答速度」,也能再重複檢查,還能有較高的「猜題技術」哦!

 三、「犯罪學(申論27分+選擇36分=63分)」:

我認為「這門科目」能拿分的方式,就是把「理論」記熟,「年代」說實在的,可考性並不高!所以,時間如果不夠,可以跳過啦! 當時,在準備時,我連一次的「選擇題」試題,也沒做(因為我真的沒時間了)當然「申論題」也是,但我還是認為,要看個人啦!說真的,我剛上「第一堂」「犯罪學」時,上課幾乎沒有邏輯可言,只是把「學者理論」記熟,並且,告訴我們年代與故事,但後來,我想想,畢竟「這門科目」就是如此無趣!原本「這門科目」也是需要「兩位老師」的課程,而我只選了「課程比較短」的「大東海施老師」的課程來上,雖然,「這科目」如此不吸引我,但我還是只能「硬著頭皮」把它背下去,但我的建議是,如果和我一樣對「這門課」毫無興趣的人,可以把「這門科目」放到最後再上!當時,上過一堂,我就至少需要複習「兩遍以上」,內容才能進到我「腦袋」裡!老實講,當時,我已經放棄「這門科目」了,我給自己的「標準」是「40分」,我就很開心了!我覺得,我真的很幸運!可能是因為是「第一次」在「警察特考」考出來,「選擇題」真的蠻好拿的,而我最沒把握的,就是「申論題」,我也是只能盡量,看是否能多撈到幾分!完全沒把握的「申論題」,竟然出乎我意料的「拿到27分」,真的很幸運!

四 、「刑法(申論14分+選擇46分=60分)」:

「刑法(選擇題)」能「拿分的」唯一方式,就是把「法條」背熟!這真的是「選擇題」能拿分的唯一方式了!當然,「做題目」也非常重要,如果你「只背法條」,那根本不夠,一定要配合「大東海」的試題,才能知道「選擇題」的出題方式,當時,在「做試題」時,真的非常打擊信心!每次,做考題,都只有「30~ 40分」,有時,幸運點才能及格!但「幸運的事」又來了!因為,「刑法」是「第一次」在「警察特考」「選擇題」,所以,我認為也「相對的簡單」!也因為如此,我的「刑法」才能及格!「刑法(申論題)」我第一位的老師是「大東海~卓老師」,第二位則是「大東海~陳盛老師」的,我認為「兩位老師」都有「各自的優點」,「卓老師」教「申論題」的方式,應該算比較「深入、仔細」的教法,如果,和我一樣完全「沒任何基礎的人」可能會比較不好寫!「陳老師」的課程,可以說賜予我寫「申論題」的勇氣!讓我不再畏懼「申論題」,雖然,可能寫作過程,有些地方,比較會用老師「自身經驗」累積而來的「撇步」,讓我感受到,原來「申論題」一點都不可怕!在考試前,一定要「練習幾次」,知道一下「申論題」的時間,大概是如何分配。「刑法(申論題)」是我在「所有申論題」裡,自認為「最有把握」的一科!但這結果,也一樣讓我跌破眼鏡,「兩題」都只有「個位數」的分數,又重重打擊我信心了!但我自己知道,我在考試時的失誤,並且是「很嚴重」的失誤!所以,老師才給我「那樣的分數」!所以,看懂題目「要的是什麼」,很重要!不要和我一樣,都已經全部寫完了才發現,原來,一開始就「下錯筆了」

五、「警察法規(申論21分+選擇42分=63分)」:

我的「兩位老師」分別是「大東海~陳薇老師」「大東海~王忠義老師」「兩位老師」我都「覺得很好」!「陳老師」上得比較仔細!但我比較偏愛上「王老師」的課,我覺得,老師雖然有點年紀,但他「豐富的」人生經驗,與「幽默詼諧」的上課的方式,特別「吸引我」「王老師」也很用心的,自己「印製題目」並檢討,非常幸運,能上到「這兩位老師」的課程!「選擇題」想拿分,也是只能把「法條」背熟了!配合著「做試題」,試題不要只做「四等」的,我認為「三等」「四等」考的其實有蠻多「共同的範圍」!所以,如果能把「三等題目」都做熟,就大可放心這科的「選擇題」了!錯誤的一定「要訂正」!因為,這科的「法律」有比較多,所以課程全部上完之後,最好「每個禮拜」安排複習「法律」的進度,複習完就做做題目,測試看看自己複習的如何?如果「分數」不是很理想,那就再安排一次,再做題目,「做到熟為止」!「警察法規」「申論題」對我來說,也頗是頭疼,我認為範圍對我來說,有點太大了!我都不知道該朝著「什麼方向」去準備,其實,到考場「發考卷」的一刻,我也還是摸不透,到底要如何去應對?也就是抱著「船到橋頭自然直」的心態,去應考,還好「申論題」的分數,有拿到一些!所以,其實不用太擔心,只要課程都有認真的上,即使「題目」是陌生的,還是能從「腦中資料庫」拉出一些答案!

 六、「法學知識(74分)」:

「大東海~陳傑老師」的上課方式,真的是大家都「嘖嘖稱奇」的!如果上他的課程,沒有笑到「露出牙齒」,那很可能就不是正常人了!雖然,我要上大約「70~80堂」的「法緒」,但「陳老師」的幽默風格,讓我「不知不覺」就把「這套課程」都上完了!「這門考科」最重視的應該是「複習」,雖然,範圍大,但只要「常做題目」,就大概能知道「題目」大多都是「從哪裡」抓出來,就因為「範圍」太大了!所以,題目一定要做到「很熟」,「錯的」也要訂正好!進度不是最重要的,有把老師講的「記住」,比什麼都還重要!

大東海學員~張豐義同學  謹識於大東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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