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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「司法特考」(四等)(監所管理員)〜大東海「劉宛柔學員」〜分享我的〜讀書心得、錄取經驗、優異成績、心路歷程。

▲【優異成績】:(1)國文:45分(申:39分;測:6分),(2)監獄學概要:80分(申:42分;測:38分),(3)法學知識與英文:54分,(4)刑法概要:82分,(5)監獄行刑法概要:92分,(6)犯罪學概要:79分(申:43分;測:36分),☆總成績:72.00分,☆錄取標準:68.66分。

▲【心路歷程】:我推薦「大東海~陳傑老師」→他用「最少的時間」,使學生能在考試範圍,「(法緒)最廣的科目拿高分」!→「掌握20:80原則」!熟悉內容後,只要「背理論的重點標題」,再將這些標題,以自己念最順的方法,當作「順口溜」,考試的時候,只要「想起一個環節」,便能「想起整個理論重點」!

大東海學員~參加108年8月10~12日「司法特考」考試~(108年10月17日放榜)~金榜題名~績優代表~錄取經驗談!

主題:我推薦「大東海~陳傑老師」→他用「最少的時間」,使學生能在考試範圍,「(法緒)最廣的科目拿高分」!→「掌握20:80原則」!熟悉內容後,只要「背理論的重點標題」,再將這些標題,以自己念最順的方法,當作「順口溜」,考試的時候,只要「想起一個環節」,便能「想起整個理論重點」!

▲榮登108年「司法特考」(四等)(監所管理員)~大東海學員「劉宛柔同學」敬筆

▲地址:南投縣草屯鎮培英巷*弄*號

▲電話:0952-723***

壹、「背景與心境」:

畢業於「南開科技大學(文化創意與設計系)」,曾待過「工藝研究所(展場人員)」「麵包店(門市人員)」,工作型態,都是「站著」及「服務客人」為主,是我「喜歡的」工作性質!「省吃儉用」之下,「薪水」足夠養的起自己一個人,但若要對「物價」逐漸上升,以及未來的自己負責,可能是「有點吃緊」!「監所管理員」工作性質,也是「走動式」,讓我有「想考試」的想法!之後,與「家人」溝通商量,及他們支持之下,我辭掉了「麵包門市人員」的工作,捨棄了「一放假」,就馬上約朋友,吃美食與旅遊的玩樂,專心當一位「全職考生」

當「全職考生」須要克服許多「酸甜苦辣」,必須自己奮戰,經的起不受周圍的干擾與誘惑,全心的去衝刺,「一次就考上」!在讀書時,「手機」除了要瀏覽資料,務必不能一直拿起來滑,當「休息時間」,想滑再拿來滑一下,我不會真的到「與事隔絕」!一個禮拜出去一次,跟朋友聚聚就好!並且,在「聽看完課程後」,訂一套「分階段」的讀書計畫!我並沒有一整天下來,都專心讀一種「專業科目」,那會使我自己「感到乏味」!將自己「一天讀書時間」,分為「10~12小時」「早上醒來」,「記憶力」是好的時候,先複習一科,「前一天」讀的「專業科目」,複習完,再練「法學緒論」,接著,「專業科目」各看三個小時,再翻開另一種課本的記憶力。

於考筆試前,一直有「想放棄」考試的念頭!因為,信心不足夠,覺得自己怎麼讀,也會會忘記,但是,因為叫做「忘記」,「忘了」就要「再記」,才會「記得」!自己的字跡,並不是很美很工整,寫字速度也不是很快。在練寫「歷屆考古題」,要下筆的當下,「腦袋」都會緊張至一片空白,「時間一分一秒」就飛逝了!所以,對於「這種申論」的考試,真的是一大考驗!也因為這樣,「申論題」佔了我「大部分時間」去練

今年(108年)通過了「司法特考(四等~監所管理員)」的筆試測驗!真的讓我超級開心的!考「筆試」後,覺得「今年考題」偏簡單,我「戰戰兢兢」的等待放榜!就連「測驗試題」的部分,我都是將近「放榜前」才「對答案」的!不太敢看自己的成績是如何?雖然,每科都寫的很順,字數也寫的多,「該下的大標」也有寫進去,但自己字跡不是很好看,所以,我也不敢妄想「拿太高分」!但也是因為,我抱著這種心態,當放榜時,我看到「榜單」的時候,超級傻眼,居然能夠考「第32名」!直到現在,我「還不敢相信」自己的成績,原來,我肯做還是「辦的到」

貳、「各科準備秘訣」:

一、「國文~45分(作文28分/公文11分/測驗06分)」:

(一)、「公文的部分」:

我推薦「大東海~王忠義老師」!老師對於「公文」有一套「標準的公式」,可以套用在「大部份的」國考題目!「今年公文」是「上行文」,在寫「公文」方面,平常有練習就寫的蠻順,「辦法」的部分,將「內容」寫得多一點文字敘述豐富些!

(二)、「作文的部分」:

我無法光靠「臨場反應」,馬上在「短短時間內」擠出大篇文章,所以,我看了「歷屆」的「司法特考」,以及「警察特考」的「考古題」,知道「以往考題」都偏「哪種」出題方向,然後,定出幾個「不同類型」的作文,之後,到「作文網站」參考類似的題目,「考前」重複看我整理的作文,在考試寫起來,也不用太多的思考,拿到考卷,看到題目,就能寫得很順!

(三)、「測驗題的部分」:

因「範圍太廣」,我沒有多花時間,在「選擇測驗」的準備,靠著「以前的記憶」下去寫,真的以前記憶相隔太久,所以,「選擇」成績不太好!

二、「法學知識與英文~54分」:

(一)、「憲法的部分」:

我聽看過「大東海」~「王忠義老師」「駱碁老師」上的課程!如果,還有時間準備的話,蠻建議「兩位老師」的憲法都讀!然後,將「筆記」集中在一本課本,這樣比較「方便複習」!

(二)、「法緒的部分」:

我推薦「大東海~陳傑老師」,陳老師上課,真的「很用心」!雖然,上課的節奏快了點,剛開始,接觸會跟不上,但是,這也是「老師敬業的表現」!他用「最少的時間」,使學生能在考試範圍,「最廣的科目拿高分」!我也很佩服,老師能夠在每堂課,都保持這麼的清楚,「很少有失誤」!一開始,接觸「法緒」,有「各式各樣法條」,讀起來,會比較吃力,全部背起來,當然是「不可能的事」,但是,只要照「大東海~陳傑老師」的進度,「認真仔細研讀」,書中每一個章節,搞懂法條意思,常去看、去讀、去做「歷屆考古題」,就自然就會有印象,在腦海裡面了,可以從「最新年度往回做」,(五等、四等、三等考試),都可以自己練習,一開始,練習或許會覺得,自己怎麼會錯那麼多,這是正常的,最重要的就是,「要知道錯在哪裡」!並且寫下來,題目做多後,會發現自己「錯的越來越少」,選擇題的準備方式,就是用「題海戰術」就對了!在考監所的時候,也沒有多看這門科目,一方面,是沒有太多時間,準備這門科目,另一方面,是分數占比太低,所以,我的準備方式,就是利用「一小時」的時間做「測驗」,再把錯的地方,再看一遍,並且「訂正」!此外,我對「英文」缺乏興趣,英文的部分,我就沒有花時間準備了,我把能念「英文」的時間,投資在其他科目上。

三、「監獄學概要~80分(申7、17、18分/測38分)」:

這是一科,很雜又不太活的科目,裡面包含了「犯罪學」「監獄行刑法」,當然要背的東西,也是最多的,一開始,看不懂「監獄學」課本,在表達什麼,也抓不到如何念,我也沒有多的時間,到外面買其他參考書,每日行程,就是打開「大東海」的「監獄學概要」,然後,開始「背口訣」以及自創口訣,歷屆試題,也不斷拿出來寫,才知道申論大概怎麼寫,也因為,這樣這本書,被我搞到每頁,都有「1~2組的口訣」,雖然,剛開始,難免會混亂,但多看幾次,就能做出區隔了,「大東海老師」的口訣,在寫「申論題」的時候,真的很好用,題目一出來,就會知道,如何馬上下筆!

四、「監獄行刑法概要~92分」:

這門科目,由於,今年改考科,從全部「申論題」,改為「全部選擇題」,要讀的「範圍更廣泛」了!「大東海老師」曾在課堂中說過,「監獄行刑法」,是「監所管理員」,以及「監獄官」的科目中,「最好拿分」的!只要背熟,就能拿高分,沒有拿65分,都不應該。本科雖然,名為「監獄行刑法」,但卻「混合了許多相關法規」,但準備重點,還是在於,「本法」與「施行細則」,不過,我為了求更高分,也覺得因為,改考科,突然來個「暗器題」,於是把從「82年~106年歷屆試題」,還有相關法條,全背下來,以及去理解,大約「三百條」左右,另外,還買了「監獄貓的口訣書」,雖然,買了之後,翻不到幾次,但這本書,給我「很大的啟發」,讓我學會,「一天背20~30條法條的秘訣」,那就是「不背法條題號」!而是,將每一條法條,選出一到兩個「關鍵字」,然後將這些關鍵字,「拼湊成句子」!上考場以這些關鍵字,去算條號,這也能「避免法條混亂的窘境」!雖然,本科改成全選擇題,但我認為,這個方法,即使,遇到選擇題,也能讓我「輕鬆寫」

五、「犯罪學~79分(申19、12、12分/測36分)」:

這是我「投入最多心力」的一個科目,光是課本,我至少「重複讀25遍以上」!它有相當多的理論,而各個理論,都有自己的特色,只要搞懂後,其實不難!我準備這門科目,其實,沒有訂計畫,但我每天一定會,翻開「犯罪學」,這本課本,讀的時間,可能半天,也可能「一小時」,如果,每天都接觸的文字,一定不會忘記。每次都從不同的地方,開始讀,看今天心情,決定要讀什麼章節,不過,還是每個地方,都要讀到,這種讀法,會使腦袋,出現一種「新鮮感」,對於,這類型的考科,「蠻有幫助」的!考前一個月,就看老師整理出來,「出題率較高」的章節和考古題,「掌握20:80原則」!考前將「出題率高的理論」,背誦個幾次。建議一剛開始,不要硬背,先看熟後,再開始,「熟悉內容」後,只要「背理論的重點標題」,在將那些標題,以自己念最順的方法,當作「順口溜」,考試的時候,只要「想起一個環節」,便能「想起整個理論重點」

六、「刑法概要~82分」:

由於,「監所管理員」今年的「刑法」,從全申論題,改為「全選擇題」,「範圍又更廣」了,答案選錯就是錯,沒辦法選擇「學者見解」或「實務見解」,所以,「線上測驗」,所有關於「刑法選擇題測驗」,都做過一次,另外,也買了「刑法選擇題」的參考書,每天不斷做測驗,選擇題後面,也會附解析,讓我知道「構成要件」及「實務見解」,該如何選擇,有些刑法法條構成要件,很「容易搞混」,所以,在我複習時,「特別加強構成要件」的部分!如果,刑法選擇題,要拿高分,建議每個禮拜,至少要有「三天」,做選擇題測驗的練習!

大東海學員~劉宛柔同學  謹識於大東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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